您现在的位置: 悉尼分行 > 产品与服务 > 公司业务 > 融资业务
融资业务
 

  ·营运资金贷款
  营运资金贷款是我行为满足优质借款人日常经营中合理的资金连续使用需求,以其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而向客户发放的贷款。
  该业务主要用于支持客户的中短期融资需求,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可提供的贷款币种包括澳元、美元、人民币、港币、欧元等多个币种。

  ·循环贷款
  作为营运资金贷款的一种,循环贷款更为灵活和方便。
  该业务采用循环方式办理,即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款,并在每个结息日允许提前还款;对于在效期内的承诺额度,客户可以在归还后再次提取,但在利率上,循环贷款一般高于普通营运资金贷款。

  ·内保外贷
  内保外贷业务是指在境内企业(“申请人”)向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由该银行向我行(“受益人”)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由受益人向借款人提供融资(包括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的业务。
  该业务主要是为支持境内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促进投资便利化,有效解决中国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为我行核准一定额度,在额度内,我行为内保外贷业务提供的对外担保无须再逐笔向国家外管部门报批,程序简单、快捷。

  ·项目贷款
  项目融资是指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融资贷款的一般期限为三至五年,以项目建成后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 但项目须抵押给我行。

  ·房产抵押贷款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用于支持借款人购置或对已建成的房产项目(主要是商用房产)进行抵押融资的服务,融资期限通常为三至五年,用于抵押的房地产需经过我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

  ·房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房地产项目(住宅或商用)的贷款。融资贷款的一般期限为三至五年,以项目建成后销售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 开发期内项目须抵押给我行。

  ·透支贷款
  公司客户法人账户透支贷款是指在核定账户透支额度内,允许客户在账户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时,通过透支方式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银团贷款
  我行在为借款人提供以上融资方案时,除采取双边方式之外,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客户组建银团以提供更多融资。此外,我行还参与一级和二级市场的在岸、离岸银团业务。

  更多信息,请拨打热线 +61 2 9475 5588咨询。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营业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